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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市物业管理“云平台”启动
发布时间:2017-4-19
甘肃省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与市大数据管理局携手启动全市物业管理“云平台”。
将网格化管理模式向物业小区延伸覆盖
房管部门研究出台“史上较严格”的物业服务质量量化考核标准,使用“物业服务评星标准”,将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向物业小区延伸覆盖。 “物业管理网格化”试点,并借助物业“云平台”的翅膀,升级改造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机制,建立物业企业服务质量考核、招投标管理、物业项目管理及惠民服务平台等内容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全面推行各小区密闭、环保、高效、洁净的生活垃圾收运方式。
以物业招投标相关资料作为房屋预(销)售许可证办理要件,对未依法办理前期物业招投标的开发建设单位,不予办理房屋预(销)售许可证。这意味着,开发商不招投标确定小区物业企业,不能预售住房。
鼓励业主广泛参与物业管理
新建项目销售时,建设单位应在售楼处醒目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并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在物业行业中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专业化服务。由行业协会或第三方中介机构,根据不同类型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和人力资源成本构成等,定期发布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价格等信息,供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价格时参考。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协商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困难的,鼓励双方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最终确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今后,将培育引导专业社会中介组织市场,实行项目化操作,引导其参与业主大会组建、业委会换届改选、物业选聘、维修资金使用、物业矛盾纠纷化解等住宅小区事务。实现专业社会中介组织参与住宅物业小区管理事务工作,形成专业社会中介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和解决事项的社区治理模式。
鼓励物业企业开展社区多元经营
市房产局还将探索物业管理的增值服务新业态和多元发展新模式,鼓励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新的商业模式,延伸服务链条,推动物业服务链向社区服务(包括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现代物流、社区商务、房屋租售、居家养老等领域延伸。同时,加快推进“智慧物业云”建设,在整合现有小区信息数据基础上,构建覆盖全市统一动态更新的小区管理及服务数据库;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住宅小区业务管理、协同办理系统。
建立居住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业主(使用人)居住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将住宅小区内拒不续筹公共维修资金、违法建设和破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拒交物业服务费、严重破坏公共环境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录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依法面向社会提供查询。